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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交通事故、行政诉讼及信用卡问题的讲座

来源:扬权律师事务所(深圳)  时间:2014-06-10 09:27:49

  2013年7月26日下午2:30,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举办了由张翘律师为主讲的案例交流会,扬权所张天虹主任、合伙人陈建明律师、营运总监张志坚及多名律师出席了会议。

  本次交流会的主讲人张翘是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曾赴法国留学,阅历丰富,见多识广,办案细致入微、态度端正、认真负责。执业11年中利用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最大化的为当事人着想,并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。业务上精通民法、刑法和劳动法等法律事务,擅长解决企业疑难问题,尤其擅长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。张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所办理的案件均能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。

  会议主要以讨论交流的形式进行,气氛十分融洽。张翘律师就一下几个案件和各位到场的律师进行了探讨:

  1.交通事故顶包之谜。“5·26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案”中,事发现场的新闻报道与事后公安侦查的内容不相符,事发7小时后,有自称是肇事司机的人到福田交警投案自首,事发10个月之后开庭审理,出示的书证、物证、及视听资料自相矛盾,庭审中被告人的自述也漏洞百出、难圆其说。张翘律师仗义执言,指出公安一尺多高的证据与事实无法相连,同时也提请法庭如果需要补充侦查,申请深圳公安回避,本案休庭,开庭后五个月仍未有结果。

  2. 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。行政决定的作出后,未经过复议程序,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,行政行为违法明显,但最后罗湖法院却裁定“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”,截断了当事人的最后维权之路。

  3. 信用卡透支的法律应用。信用卡发放过程中,银行违规发放应承担审核不严格和发现错误没及时纠正的后果。该“信用卡纠纷"一审在福田法院审理,银行胜诉;二审经过张翘努力,让法院查明了银行过错明显,应自负其责,故驳回了银行全部请求,信用卡持有人胜诉。二审改判的主要依据是银行的规章制度。

  大家纷纷对以上案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,并就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。会议接近尾声时,张翘律师对大家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表示感谢,扬权所张主任也致词感谢大家对律所工作的支持,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发扬扬权的团队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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